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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启用长白山邮资明信片门票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吉林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启用长白山邮资
明信片门票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吉财综函字[2000]第94号 2000年4月29日)
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你局《关于使用长白山风光邮资明信片门票收取工本费的请示》(长保局发(2000)28号)收悉。为宣传长白山旅游资源,扩大长白山的影响和知名度,发展我省旅游事业,经研究,同意你局启用长白山风光邮资明信片门票。该门票除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外,另加收邮资及印制工本费每枚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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