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深化教育改革,完善育人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教育体制改革力度,积极调整现有教育体系结构,在继续抓好“普九”巩固提高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普及高中段教育,努力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拓宽人才成长渠道,减缓升学压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宽松的环境。要正确处理“减负”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关系,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调整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提高教育质量。要坚决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规定,将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切实减下来并予以巩固。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适合中小学生特点、丰富多彩、学生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第二课堂活动。要以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强化对知识运用、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全面素质的评价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和教育评价制度的改革,使其为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
12、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对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考核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评定示范校、达标校、先进单位的重要标准。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对各部门、各年级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考核作为评优评先、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完善教师考核制度,把对教师教书育人的考核作为教师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要实行淘汰制。加强对学校“两课”教学的检查和评估。改进学生德育考核评价办法,把对学生理论知识的考核与实际表现的考核结合起来,作为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13、加强德育基地建设。各级政府要把校外德育基地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为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创造条件。农村地区要建立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城市中小学要依托企业和社会公益性场所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锻炼。各有关部门所属青少年宫(站、中心)、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等校外教育机构和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都要免费向学生开放。社会各方面要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条件。
14、加大对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经费投入。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列入财务预算,并予以保证,主要用于加强学校“两课”建设、队伍培训、理论研究、组织学生社会实践及其他大型德育活动。高等学校每年用于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经费要不低于国拨事业费的2%。其他学校也要合理确定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经费投入比例,并切实予以保证。要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并切实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