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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西山龙门、金殿门票节假日优惠价的批复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西山龙门、金殿门票节假日优惠价的批复
(云价经发[2000]117号 二000年四月二十八日)


昆明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取消西山龙门、金殿门票节假日优惠价的请示》(昆价经[2000]14号)收悉。根据西山龙门、金殿名胜区门票价格实行节假日优惠一年多来所反映出的情况,为有利于公园的安全管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取消西山龙门、金殿名胜区门票节假日的优惠价格,按每人次15元执行。其它优惠措施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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