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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小水电电价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小水电电价的通知
(冀价工字[2000]24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省水利厅、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
  根根据国家“小水电电价要与大电网的平均电价相近”的原则,按照国家计委对我省电网目录电价调整情况,现将小水电电价调整如下:
  一、小水电的销售电价按国家规定的现行电网目录电价执行。
  二、小水电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由0.252元(南网)、0.26元(北网)均调整为0.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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