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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研究拟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制定全省性体育竞赛制度、竞赛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省优秀运动队建设、训练及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参加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赛队伍的组建、竞赛工作;组织实施健将级运动员的申报和一级运动员、裁判员的考核、审批工作;审核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的配备和运动员的调整工作;组织体育科研的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反兴奋剂工作;统筹协调由省承办的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
  (三)业余训练处
  研究拟定业余训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省性业余体育竞赛制度、竞赛计划;拟定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裁判员管理办法;综合平衡运动项目设置及重点项目的布局;指导全省性训练基地的建设及设施的使用;负责全省初、中级体育教练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督促高级和国家级教练员参加全国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负责省运会和全省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
  (四)群众体育处
  研究拟定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全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负责对省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部分的分配和监督以及上级拨给的全民健身专项基金的管理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
  研究拟定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管理各项体育经费,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和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本局主办的大型体育比赛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体育彩票的发行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
  (六)体育产业管理处
  研究拟定体育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省体育产业发展;研究拟定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训练服务、技术信息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研究提出体育行业标准;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
  (七)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运动员的招收、退役安置和伤残评定工作;负责体育运动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政审。
  (八)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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