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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物价局关于蓝星足球俱乐部收取培训费的批复

长春市物价局关于蓝星足球俱乐部收取培训费的批复
(长物价[2000]66号 2000年5月8日)


市蓝星足球俱乐部:
  你俱乐部《关于长春市蓝星足球俱乐部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本着自愿的原则,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经研究,同意俱乐部向每名会员收取培训费5,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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