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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2、统一标准
  全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在规范标准方面要做到四个统一。即采用统一的业务标准、统一的计算机技术标准、统一的网络互联技术标准、统一的IC卡系统标准。对已经有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实际上的应用标准的,必须遵循。尚未形成标准的,要在建设过程中探索、总结、加予制订和完善。
  3、充分利用
  在业务系统建设方面,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设施,在基础通信方面,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公共基础线路,在信息网络方面,要充分利用原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建设的全省统一网络互联大平台。
  4、联合共建
  在联席会议领导下,在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各社会保障职能部门一方面要负责各自业务系统的建设,另一方面要从全局出发,对于系统中互相联系的部分要密切配合,共同建设好大系统。
  三、系统描述
  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分成四大部分来描述,即:系统主要功能、系统逻辑结构、系统数据仓库和系统网络结构。
  (一)系统主要功能
  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1、三大业务处理计算机化
  社会保险业务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的处理过程实现计算机化。目前全省社会保险业务虽然相当一部分已采用计算机处理,但应用水平仍然较低。建立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以后,社会保险的所有业务处理过程将全面实现计算机化,消除手工作业,使社会保障业务达到快捷高效地运作。
  劳动就业保险、劳动技能开发、劳动关系处理,用工制度监察、劳动资源管理,劳动工资管理等业务也将实现计算机化处理和管理。
  民政事业方面,诸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业务系统也要实现计算机化处理和管理。
  2、基金管理网络化
  基金管理主要包括基金征缴、基金预算、基金核算、基金拨付、基金监管、财务管理等众多环节,不同的业务环节分布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部门进行处理,采用传统手工作业方式和人工管理已经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除了实现基金管理计算机化这一最基本要求之外,重点要实现基金管理的网络化,以促进基金管理各个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
  3、数据管理系统化
  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将把分布在各个业务部门的数据库通过计算机网络和数据仓库技术连结起来,实行系统化管理,并形成全省性数据管理中心,提供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数据管理中心将是整个系统建设统一的基础,也是开展社会保障全面服务的核心。
  4、网络管理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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