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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二、建设目标与原则
  (一)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广东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05年,在全省范围内建成一个业务功能完整、标准规范统一、安全可靠、管理模式先进的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实现全省社会保障服务的信息化、现代化,以适应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需要。
  该系统将为建立完善的全省社会保障体系提供现代化的技术支持和先进的服务手段,做到社会保险、劳动事业、民政事业等三大社会保障业务处理的系统化、计算机化,并由统一的信息网络来支持。
  该系统与政府的其它信息网络相连接,为政府部门提供宏观调控和辅助决策服务。计划、财政、社会保险、劳动、民政、地税、技术监督等相关的职能部门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
  该系统面向全社会,与公众信息网络相连接,通过多种渠道为公众提供服务。公众可以通过网络终端、智能(IC)卡等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并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服务。
  2、近期目标
  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将在三年内(1999──2001年)实现以下近期目标:
  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业务规范和计算机处理技术规范,基本实现省市县各级社会保障业务处理计算机化,为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奠定基础。
  建成省级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立全省网络管理中心、数据管理中心、基金管理中心,并通过高速网络互联形成全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核心。建成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
  建成部分地级市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并与省级网络互联,形成全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框架。建成部分县级网络,并与地级市网络相连,为市县级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到2000年,全省实现对养老保险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所有市县、东西两翼地区主要市县、北部山区部分市县实现医疗保险业务的网络化管理,以满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
  逐步增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就业、社会救济等业务子系统,扩大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覆盖面。
  (二)建设原则
  建设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充分利用、联合共建的总体原则。
  1、统一规划
  在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由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全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总体规划。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要在省总体规划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其建设方案须经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联席会议组织论证和审查后,方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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