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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审定盐酸洛美沙星注射液价格的通知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审定盐酸洛美沙星注射液价格的通知
(琼价工字[2000]107号 2000年5月13日)


海南康龙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核定盐酸万拉法新等10种中管国产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计办价格[1999]896号)精神,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重新审定你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00ml/瓶(洛美沙星200mg:氯化钠900mg)盐酸洛美沙星含税零售价格为35.40元,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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