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研究拟订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业有关产业的政策法规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其他部门政策法规起草中涉及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条款的审核工作;指导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政策性和综合性调研,承担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价格、进出口等政策意见。
(三)发展计划处
组织拟订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农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管理;协调农业各产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负责种植业、畜牧业的统计工作;承办重大农业建设项目审批和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的工作。
(四)财务处
负责编制省财政拨给农业各项经费以及本部门各项经费的预算、决算,监督厅管各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研究提出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的政策建议。
(五)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挂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落实农业产业化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资产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六)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制订“菜篮子”工程规划,负责“菜篮子”工程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价格等农业信息的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拟订;负责绿色食品的认证管理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七)外事外经处
组织种植业、畜牧业、乡镇企业和农业机械化事业对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和管理农业援外工作,拟订农业利用外资和农业招商项目规划及有关政策,指导农业外资企业发展,推动农业对外开放;组织举办农业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及农业展览、展销;组织省级农业招商项目规划;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有关外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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