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对省直各部门
1999年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年审的通知
(甘价费[2000]88号 2000年5月17日)
省直有关部门,各收费单位:
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督促各收费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根据《
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和《
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自2000年5月22日至8月31日由省物价局、财政厅分别对省直各收费单位1999年度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内容
主要审核各收费单位1999年度收费顶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收费收入财务管理、票据使用和财政专户情况。年审的重点是审验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及财务管理的执行情况。
二、省直各收费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要求填写《收费年审自查表》并请按时携带收费帐簿(总帐、明细帐)、会计凭证、收费票据存根及相关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副本等资料分别至省物价局和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年审。
年审地点:
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地址:皋兰路120号统办3号楼10楼1003、1004房间,联系电话:8843743、8415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