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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固定电话资费标准问题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固定电话资费标准问题的批复
(琼价工字[2000]94号 2000年4月27日)
海南省邮电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降低初装费和工料费标准的函》(琼邮局函(2000)2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固定电话资费标准问题批复如下:
一、
安装第一部固定电话初装费标准为:市、县城所在地初装费由700元/部降为500元/部,乡镇及其以下的初装费由500元/部降为400元;住宅用户同址同名安装两部以上电话,从第二部起免收初装费。
二、
工料费从现行标准300元/部降为200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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