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目标是:规划合理、设计新颖、配套齐全、环境优美、市容整洁、居住舒适、经济繁荣、精神文明、社会安定。各设区市要作出计划,分步实施。
1、城镇化水平:200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2002年达到33.1%。构筑市区框架,大中城市周围的县城要利用高等级公路与城市连接起来,形成卫星城市,更好地发挥中心城市对卫星城的辐射作用。
2、城市规划:2000年,完成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全面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唐山、邯郸、保定三市完成分区规划;2002年完成其他城市分区规划编制。2000年,设区城市详细规划覆盖率争取达到90%、县城达到60%。
3、城市设计:2000年,完成唐山、秦皇岛、石家庄总体城市设计,2002年前,完成其他设区市总体城市设计;设区市每年完成不少于3项、县城(县级市市区)每年完成1项城市重点街区、标志性地段的详细城市设计。
4、城市建设:人均拥有道路面积2000年达到9.5平方米.2002年达到12平方米;城市供水普及率2000年和2002年均达到100%;城市燃气气化率2000年达到90%,2002年达到95%,增加天然气供气比例;低污染集中供热普及率2000年达到45%,2002年达到80%;2000年,城市消防站建设达到应建数的74%,市政消火栓建设达到应建数的68.5%,2002年均达到90%;200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6平方米,2002年分别达到35%和6.8平方米;污水处理率2000年达到50%,2002年达到85%以上;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2000年达到70%,2002年达到90%以上。
5、环境保护。2000年,全省全面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995年水平;所有工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秦皇岛市、廊坊市城市空气和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其他设区市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2002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2000年基础上减少20%以上;石家庄、唐山、保定、衡水等市城市空气和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其他设区城市空气和地面水环境80%以上达到功能分区要求;城市饮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建成区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8分贝;白色污染和汽车尾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6、住宅建设。2000年,人均使用面积达到13.8平方米,2002年达到14.3平方米;2000年,设区城市住宅的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40%以上,2002年达到80%以上;2000年,公有住房租金水平提高到 2.00一2.40元/平方米,全省所有县(市)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开放和规范住房二级市场,2002年住房租金基本达到成本租金水平,公积金交缴比例随居民收入水平提高适当提高,可出售公有住房大部分出售给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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