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
北海市2000年度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
(桂价房字[2000]170号 二000年五月十八日)
北海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北海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请示》收悉。经商自治区房改办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2000年度公有住房租金的调整方案,即北海市公有住房平均月租金标准由现行的1.27元/平方米调整为2.15元/平方米;各类别住房租金,由你局根据住房的新旧程度、结构、地段、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不同情况制定。
二、调整后的公有住房租金从2000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