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许可证管理处(挂河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组织全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报及申请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工作,负责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督工作;查处全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行为;协调仲裁全省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争议事项;制订全省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核员管理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3名(含单列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3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总工程师各1名)。
设置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本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核定编制6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
纪检(监察)、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直属单位
(一)设立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中的标准、计量、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省综合性或专项打假任务;负责全省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使用系统稽查行政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二)撤销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办公室和郑州编码所,组建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及应用技术,承担全省代码工作的技术服务和推广应用,集中制作全省代码电子副本,负责全省代码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日常维护。机构规格相当于处级;事业编制2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需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协助的,应予配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冒牌产品等违法行为,需要省技术监督局协助的,应予配合;在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中,按照上述分工,两部门应密切配合。同一问题,不得重复检查、重复处理。
(二)河南省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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