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负责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管理、协调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十一)组织或指导出版物的审读、审视、审听和鉴定工作。
(十二)编制全省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标准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工作。
(十三)负责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十四)编制全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全省性表彰和评奖活动。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接待联络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业法律、规章、政策贯彻实施的督察督办工作;研究提出新闻出版、著作权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承办行政复议和其他法律、法规事项;协调管理新闻出版计算机网络系统;研究拟定全省新闻出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新闻出版宣传工作和省内外新闻出版动态方面的研究。
(二)图书出版管理处(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管理处)
拟定全省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建立、专业分工和主要项目变动的申报工作;负责出版单位年检;承办出版单位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的审批工作;负责豫版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质量监督,组织对豫版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审读和审听、审看工作;负责进出省印刷图书内容的审读把关;组织查处违禁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出版单位的违现行为;调控本省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品种及书号、版号、条码总量;承办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三)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报刊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负责报业集团、报刊分支机构的审核报批;申报新办报纸;期刊和报刊有关项目的变更;负责报纸、期刊的年检和质量监督;查处报纸、期刊和报刊、期刊社的违现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非法报刊;负责记者站的报批,核发、管理全省报刊记者证;负责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的申报和在豫举行新闻发布会的登记工作。
(四)出版物发行管理处(省“扫黄”“打非”办公室)
拟定全省出版物发行调控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申报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含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工作和审批出版物二级批发单位的工作;协调、指导和管理大学、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发行工作;规划、申报、审批全省性出版物展销会、订货会、书市;管理境外出版物在全省的发行工作;研究拟定全省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承办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查处大案要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