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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河南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豫政办[2000]47号 2000年5月22日)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设宣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是主管全省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的省政府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河南省版权局名义单独行使职权。
  一、职能调整
  (一)划人的职能
  l、全省印刷业的监督管理的职能;
  2、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将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二、主要职员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省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定全省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宏观调节措施。
  (三)申报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和报社、期刊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下同)总发行单位;申报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报业集团和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等机构;审批省内报刊、印刷厂、出版物二级批发单位。
  (四)对全省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五)监督管理印刷业。
  (六)负责电子、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
  (七)拟定全省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政策法规和计划并指导实施,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教科书、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九)管理全省著作权工作,组织查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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