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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豫政办[2000]44号 2000年5月19日)


  《河南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设置河南省粮食局。河南省粮食局是主管全省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中央专储粮、甲字粮、506粮的计划、统汁、调拨、轮换、实物管理和中央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的管理、拨付职能移交给中央储备粮管理机构。
  (二)下放的职能
  l、将区域性的粮食流通管理、粮油总量平衡和品种平衡职能下放给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
  2、将市地级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使用职能交给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
  (三)转变的职能
  1、加强对全省社会粮食流通管理职能;不具体参与粮食经营,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2、做好国家规定的粮食品种的敞开收购和顺价销售工作,将其他粮食品种的经营管理职能下放给企业。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粮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粮食流通体制和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管理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省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食总量平衡计划。组织和落实粮食进出口、粮食总量平衡和品种平衡计划,提出省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和购销计划建议,指导地区粮食平衡。
  (三)负责国家定购粮食计划管理和销售管理,组织指导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定购粮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保护价及销售限价、粮食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和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四)负责全省三级粮油储备库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省粮油安全储存、调拨和运输管理工作;管理省级储备粮油和代储的中央储备粮油。
  (五)负责组织城镇居民、部队、水库移民区、需要救助的灾区、贫困地区和以粮代赈所需粮食的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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