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2日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
近年来,我们在集中力量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争创全国一流文明城市为努力方向,以实现“四优四感”(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化管理和安全感、舒适感、亲切感、文明感)为总体目标,以“塑造天堂新形象”活动为总的载体,坚持“为群众服务,靠群众参与,让群众满意”的创建主题,拓宽了创建思路,加快了创建步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去年国庆节前夕,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荣誉称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努力形成“文明创一流”的合力
这些年来,我市经济发展一直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保持领先地位,这就要求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也要与之相配套。去年,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提出了“经济保领先,文明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力争当年跻身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行列。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
思想认识的高度,往往决定创建工作的力度。我们首先在统一认识、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先后多次组织市级各部门和城区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关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和中央领导同志对杭州创建工作的重要讲话,使大家形成了三点共识:第一,把创建一流文明城市作为实现“建经济强市,创文化名城”目标的内在要求,作为增强杭州经济发展活力和后劲的“无形资本”及重要动力,从而进一步提高“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第二,把改善城市环境、塑造城市良好形象作为搞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趋势,从而进一步增强搞好文明创建活动的紧迫感;第三,把创建一流文明城市作为党和政府在新形势下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党员干部重大的政治责任和任务,从而进一步增强办好“实事工程”、“民心工程”的责任心。思想认识的进一步统一,为我们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营造了有利的创建氛围。
(二)明确重点,增强针对性。
去年初,省委副书记、时任市委书记李金明同志率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市级有关部门和城区主要负责同志赴厦门、深圳、黄山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市委专门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对照厦门等城市的先进经验,认真查找分析我市创建工作在思路、机制和力度上存在的差距,提出了要牢固确立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树立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的观念,破除“重经济发展,轻文明建设”的思想及小农经济的思维定势、“小打小闹”的工作方式,着眼于把杭州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风景旅游城市。于是,针对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影响杭州城市形象的主要问题,确定了杭州创建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提出了要在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环境质量,弘扬良好社会风尚和树立行业新风,提高社会治安和市容管理水平等三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并把这些重点任务分解为17项具体工作要求,落实到各个城区和各个部门。各城区和市级各部门根据市里的总体目标,又具体细化成141项工作,形成了创建目标任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