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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软科学中心“超脑学习”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软科学
中心“超脑学习”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桂价费字[2000]211号 二000年六月十二日)


广西软科学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报告”悉。鉴于你中心举办的“超脑学习”是广西社会科学联合会批准立项的研究课题,你中心亦将于近期内在部分地市进行实践推广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在不以盈利为目的、学生自愿参加的前提下收取“超脑学习”培训费,“超脑学习”培训费收费标准为:普通班每人每期280元(每期10天,每天不少于2个课时);高级班每人每期600元(每期20天,每天不少于2个课时);课本、资料费按实际价格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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