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价局关于驻马店地区
2000年度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意见的批复
(豫价房字[2000]146号 二000年五月二十六日)
驻马店地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驻马店地区调整2000年度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报告》(驻地价房[2000]12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23号《关于
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公有住房改革,加快租金改革力度,经研究同意:
驻马店地区公有住房租金自2000年7月1日起由现行平均标准1.11元/平方米调整为使用面积2.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