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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旅游铁路“大篷车”(旅游专列)巡游宣传促销活动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旅游
铁路“大篷车”(旅游专列)巡游宣传促销活动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0]65号 2000年5月26日)


各地区行署、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把旅游业作为我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发展的决策,为展示我区改革开放的新形象,宣传我区丰富多彩的旅游产品,促进我区旅游产业的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借“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于2000年7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办之机,组织“广西旅游铁路‘大篷车’(旅游专列)巡游宣传促销团”,经湖南、湖北、河南、陕西、甘肃省赴新疆参加“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在沿途6省(区)的大中城市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此项活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旅游局和柳州铁路局承办。
  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广西旅游铁路“大篷车”(旅游专列)巡游宣传促销活动方案》和日程安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要加强对参加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方案》要求和日程安排认真布置落实有关工作。
  二、各地、市要配合此项活动,在当地认真组织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
  三、各地区行署、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安排有关领导参加“广西旅游铁路‘大篷车’(旅游专列)巡游宣传促销团”沿途的重大活动和“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
  附件:一、广西旅游铁路“大篷车”(旅游专列)巡游宣传促销活动方案
  二、广西旅游铁路“大篷车”(旅游专列)巡游宣传促销活动日程安排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广西旅游铁路“大篷车”(旅游专列)巡游宣传促销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方针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把旅游业培育为我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的重大决策,展示我区改革开放的新形象,加强中西部地区省区间的合作,促进区域旅游发展,借参加2000年7月12日至16日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的有利时机,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广西旅游铁路‘大篷车’(旅游专列)巡游宣传促销团”经湖南、湖北、河南、陕西、甘肃省赴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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