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第一批影响西部
大开发及乌鲁木齐投资环境的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通告
(2000年6月7日)
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迎接西部大开发,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影响西部大开发及乌鲁木齐投资环境的规章和规章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第一批应予修改和废止的规章和规章性文件通告如下:
一、应予修改的规章和规章性文件
(一)城建类
1、批转《乌鲁木齐市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1990]90号 1990年9月24日)
2、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基本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计费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乌市政[1991]23号 1991年2月27日)
3、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关于被征地的“农转非”老幼人员生活补助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乌市政[1991]57号 1991年5月23日)
4、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乌市政[1991]72号 1991年7月23日)
5、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乌市政[1992]58号 1992年4月28日)
6、关于对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的通知(乌市政[1994]59号 1994年5月12日)
7、乌鲁木齐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 1995年3月20日)
8、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城市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乌政发[1997]49号 1997年5月27日)
(二)公安类
1、关于施行《乌鲁木齐市群众治安联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乌市政[1991]55号 1991年6月3日)
2、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乌政办[1999]108号 1999年8月12日)
(三)劳动人事类
1、乌鲁木齐市关于聘用离、退休职工管理暂行办法(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1990年7月6日)
2、乌鲁木齐市城镇临时工和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 1993年2月17日)
(四)科教文卫类
1、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普通中小学交叉入学收费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乌市政[1990]88号 1990年8月4日)
2、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基础教育分级办学、分级管理职责、权限的暂行规定》等三个规定的通知(乌市政[1991]89号 199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