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整治一批窗口地区(行业)的通告
(渝府发[2000]30号)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窗口地区(行业)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重点整治一批窗口地区和窗口行业。现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的目标和范围
重点整治的目标:通过整治,规范水、陆、空及重点窗口地区(行业)秩序,创造整洁、亮丽、文明、有序的窗口环境,塑造重庆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重点整治的范围:朝天门客运港、重庆火车站、江北国际机场及上清寺售票厅、菜园坝地区汽车站、陈家坪汽车站、江北长途汽车站、南坪长途汽车站、沙坪坝长途汽车站、城区出租车行业、解放碑购物广场。
二、重点整治的内容
(一)朝天门客运港的整治。继续按照市人民政府第69号令、渝办发[1999]89号文件的要求,整顿秩序、整治环境、整修道路、整编运力,同时进行沿江联治。
(二)五大汽车站的整治。按照市人民政府第73号令、渝办发[2000]42号文件和“四整”的要求,重点对客运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市场经营秩序、市容城管秩序和运力整编工作进行整治,逐项落实,同时进行沿路联治。
(三)重庆火车站及沿线车站的整治。加强站车管理,整治站车环境;加强票额管理,打击倒买倒卖火车票的“羊儿客”以及各种敲诈旅客的不法行为;加强对站内摊点管理,强化优质服务。
(四)江北国际机场及上清寺售票厅的整治。进一步规范机场内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城管秩序,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规范民航班车秩序;整治出租车司机敲诈乘客、“甩客”、“卖客”等行为;清理整治户外广告、乱摆摊点和环境卫生。加强对民航上清寺售票厅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的整治;规范服务,提高质量。
(五)城区出租车行业的整治。清理整顿各类非法营运车辆;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种拒载、“甩客”、“卖客”和“宰客”的行为;清理整治车容车貌和车内清洁卫生;完善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对司售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文明礼貌待客。
(六)解放碑购物广场的整治。对解放碑碑体实施整容;搞好广场绿化;加强对沿街门店的容貌治理,清洗门面、墙面,清理招牌、字牌、广告、横幅;加强清扫保洁工作;继续强化治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