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改制后的高等学校后勤服务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岗位效益工资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企业自主聘用人员、自主确立企业内部分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企业要为所有职工办理好各项社会劳动保险。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以前退休的,享有事业编制离退休人员的同等待遇,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以后离退休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改制后新聘用的后勤经营服务实体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其工资、福利均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加强对高校内改工作的领导
(十八)各高等学校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成立专门的学校内改工作的领导小组和精干的工作班子。抓住改革的有利时机,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改革的重大决策由学校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十九)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各高等学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好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学校利益和个人利益、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统筹规划,整体设计,重点突出,分步实施,选准突破口,不搞一刀切,保证改革健康有序的进行。
(二十)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起监督制约机制。广大教职工是改革的主体,要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做好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各高等学校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改革的意义和目的,使广大教职工理解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多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重大改革政策措施出台,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增强改革决策的透明度。改革中要坚持依法治教的原则,严格执行《
教育法》、《
教师法》、《
高等教育法》、《
劳动法》、《
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保证改革的健康顺利进行。
省教育厅
省人事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