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200”公用电话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200”公用电话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0]131号 2000年6月7日)


哈尔滨市电信局:
  你局《关于确定“200”公用电话收费标准的请示》(哈电信政字[2000]52号)收悉。为进一步解决好哈市各高校师生通信难的问题,改善办学条件,你局投资在哈尔滨建成八所“200”公用电话校园网。根据国家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哈尔滨市“200”校园电话网资费标准确定如下:
  一、“200”公用电话仅限在哈尔滨市区各大专院校内,其他公共场所暂不开办此项业务。
  二、“200”公用电话通话费每次0.30元(三分钟为一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