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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潮阳市水源涵养林建设的议案(第1号)办理情况的决议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
潮阳市水源涵养林建设的议案(第1号)办理情况的决议
(2000年6月27日汕头市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潮阳市水源涵养林建设的议案(第1号)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潮阳市水源涵养林建设的议案(第1号)办理情况的初审意见》。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同意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意见。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加快潮阳市水源涵养林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大部分水源涵养林林分质量还比较低,保持水土和涵养水源的能力不强,今后植树造林,更新改造纯松林和残次林的任务还很艰巨。
  会议强调,加快我市水源林建设,是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用水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做好规划,分步实施,确保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力求我市水源林林分质量有较快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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