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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发展计划外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广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地、市、县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组织编制和实施自治区重大科技工程计划;提出自治区级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发布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负青年度科技发展计划的统一下达;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基础性研究计划;协助国家制订地方重大基础性研究项目指南并组织实施具体项目;组织申报并监督实施国家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科技统计工作;规划和指导广西重点实验室、科研中试基地和科研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广西青年科学基金、广西留学回国人员基金和自治区直属科研院所科技发展基金及其项目的管理;协助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会同有关部门选拔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
  (五)条件财务处(挂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办公室牌子)
  草拟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科研条件保障、科技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及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外事经费、重点实验室经费和科研基础设施等有关经费的预、决算;负责制定科技经费的管理办法,并对经费使用管理进行监督;负责大型科学仪器和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协同管理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制品;审核科学研究用品进口免税工作。
  (六)国际合作处
  负责管理全区科技外事工作,草拟全区国际科技合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年度计划及官方科技合作协议;负责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科技合作项目的技术、设备、资金、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全区科技人员出国及来访专家学者的审批、审核;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及科研部门进出口权的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技术出口、新技术新产品境外参展、技术贸易考察、国际学术会议、科技人员出国培训以及聘请国外技术人员来华工作的立项申报工作;组织科技项目的对外招商引资、引智工作;联系广西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科技工作。
  (七)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挂自治区火炬计划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负责编制并指导实施广西火炬计划,推进各行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组织编制和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工交领域的重大科技攻关、科技创新工程、新产品试制与中间试验等计划;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和成果及其出资入股的认定;组织申报、协助管理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863”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并指导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科技信息、科技信息网的管理;联系、指导企业产品创新,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制,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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