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牵头负责全区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和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负责自治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十一)根据广西科技改革与发展的要求,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管理全区科技信息、科技信息网、科技期刊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归口管理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统计工作;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二)指导、协调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地市县的科技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涉及全局性、跨部门、跨地区的科技工作,推动行业的科技进步;指导全区科技兴市(县)工作;管理和指导星火技术密集区、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根据自治区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对地、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进行目标考核。
  (十三)归口管理全区知识产权工作,主管全区专利工作;负责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工作。
  (十四)负责自治区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十五)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设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重要会议组织、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与科技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厅机关规章制度的制订;负责科技宣传及对外新闻发布;负责科技志及科技年鉴的编辑;负责厅机关行政、后勤、财务。安全保卫和指导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承担自治区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及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出国政审、劳动工资与统计、教育培训、普法、人事档案;负责厅系统的职称评审和推荐工作;负责广西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初选、推荐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外
  研究提出广西科技改革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以及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措施,指导、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承办与科技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研究提出全自治区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第三产业科技发展的规划和计划;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水文气象、城镇建设、防灾减灾、旅游、第三产业等科技工作4组织实施海洋领域的科技发展和科技攻关计划;管理、指导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组织、指导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负责对地、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进行目标考核;会同有关部门选派和管理科技副职;负责本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联系和指导地、市、县的科技管理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