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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福州乾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福州乾坤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榕价房字[2000]52号 2000年6月5日)


福州乾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省物委闽价(1999)房字443号《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市物委榕价房字(2000)4号文件精神,经考核,现对你公司管理的“福霞小区”、“万里小区”、“茶会小区”、“后屿小区”和“新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一)福霞小区:
  1、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等级为二级。
  (1)无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0.50元。
  (2)带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00元。
  (3)写字楼每月每平方米3.20元。
  (4)康特美食城(酒楼)每月每平方米4.50元。
  以上无电梯住宅综合管理服务费已包含公共水电费,不得再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公共水电费;带电梯住宅和写字楼、酒楼等用房的公共水电费分摊按闽价(1999)房字443号规定执行;写字楼和酒楼一次性单项维修金额在3000元(含3000元)以内的,其费用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一次性单项维修金额超过3000元的,由各业主分摊解决。
  2、停车管理费:
  (1)私家车库有停放汽车的每月每间20元;
  (2)地下车库汽车临时停放4小时以内的每辆次5元,超过4小时每辆次8元,过夜停放每辆次10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70元;摩托车临时停放每辆次0.50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30元;自行车临时停放每辆次0.20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6元。
  (二)万里小区:
  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等级为三级。
  (1)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32元(住宅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按60平方米收费,超过6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收费,下同)。
  (2)商业网点每月每平方米1.50元。
  (3)幼儿园等办公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元。
  以上综合管理服务费已包含公共水电费,不得再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公共水电费。
  (三)茶会小区:
  1、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等级为三级。
  (1)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36元。
  (2)商业网点每月每平方米1.50元。
  (3)幼儿园等办公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元。
  以上综合管理服务费已包含公共水电费,不得再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公共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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