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是劳服企业的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宏观协调、法规监督和管理服务工作,促进我市劳服企业健康发展。
二、要坚持面向市场、依托主导产业、发展第三产业、推动横向联合的发展方针
(四)劳服企业要抓住有利时机、面向市场、优化结构、背靠主厂、服务主厂,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战略,依托我市主导产业,生产配套扩散产品。
(五)依靠科技进步,开发、研制和生产市场适销对路的产品,不断提高产业和产品的技术含量,注重质量管理,增强自身应变能力,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六)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扩大社会服务范围,着力发展社会服务、社区服务、信息咨询、交通运输、对外贸易、旅游等新兴项目,促进市场发育,提高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七)努力创建集团化企业,扩大规模经济。有条件的企业可实行跨地区跨行业的工商、工农、工贸、工科(研)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和技术协作,也可与乡镇企业创办、联办企业。
(八)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开展边贸、经贸活动,努力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对符合条件的劳服企业,有关部门应赋予产品和商品进出口自主权。
三、鼓励劳服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九)劳服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下岗职工,达到规定比例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号文件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十)为使更多的残疾人有就业的机会,对安置“四残”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劳服企业,经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准,税务机关批准,可享受国家对社会福利企业规定的减免税照顾。
(十一)对劳服企业符合规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经委、计委、科委等部门要给予帮助。
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地筹集劳服企业发展资金
(十二)金融部门应积极支持劳服企业的发展,对劳服企业所需资金要尽力给予支持,配合做好再就业小额贷款工作。
(十三)劳服企业要通过租赁、有偿使用、联营、投资入股和失业人员集资、职工集资和入股等形式,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同时,要大力引进外资,加快合资合作步伐。
五、加快推行股份制步伐,明晰产权关系,是劳服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途径
(十四)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制的基本原则是以股份为基础,实行个人股份、资本股份和其它股份相结合,以本企业职工入股为主,可以吸收部分法人股,企业财产实行共同所有和按股份所有,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