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省内高耗能及特困企业实行电价优待政策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省内高耗能及
特困企业实行电价优待政策的通知
(甘价工[2000]122号 2000年6月20日)


省电力工业局及有关地市物价部门:
  为了继续支持省内高耗能及特困企业扭亏增效,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调整甘肃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工[2000]72号)规定,决定对省内高耗能及特困企业实行电价优待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0年省内甘肃铝厂等18户高耗能及特困企业合计25亿千瓦时电量的用电价格暂不调价,仍按97年电价水平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