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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师资培训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
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师资培训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桂价费字[2000]208号 二000年六月七日)


广西师范大学:
  你院《关于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申请收取师资培训住宿费的请示》(师政报[2000]52号)收悉。鉴于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师资培训住宿费已经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桂财预外字[2000]20号同意立项。经研究,现将师资培训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师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25元/床/天(3人间)。应为学员提供以下住宿条件:每间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房内配备有洗漱间、卫生间、电话、空调、桌椅、卧具、热水器、配有固定的清洁工和保安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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