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调整怀集县
金鸡、坳仔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粤费[2000]10号 二000年六月二十二日)
肇庆市物价局、交通委员会:
《关于调整怀集县金鸡、坳仔收费站收费标准的请示》(肇交委字[1999]1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你市公路建设,增强省道1956、1960线怀集段收费还贷能力,根据省政府令(1998)第34号、省政府办公厅计建0420号批件的有关精神,同意自2000年7月1日起,适当调整怀集县金鸡、坳仔收费站三类车收费标准,其他类型车辆收费维持原标准不变,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