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管理全省各类工商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工作,受理省局管辖的各类企业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工作;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个人的证照,并对其登记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省企业注册大厅规范化建设;负责全省企业注册情况的统计,协助办理有关注册行政复议案件。
  (八)经济检查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取缔无照经营;指导、协调本系统查处市场交易中的经济违法案件;会同有关处室做好办案经费和罚没款管理及办案装备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流通领域中的假冒商品行为;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处生产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指导、规范全省“96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工作。经济检查总队设在经济检查处。
  (九)经济合同处
  依法对各类经济合同实行监督管理;推行和管理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开展经济合同鉴证工作;查处利用经济合同欺诈的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组织、指导、协调全省经济合同行政监管业务工作;指导企业合同管理协会工作。
  (十)商标监管处
  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调处商标纠纷;管理商标使用许可及商标印制工作,受理省局管辖的商标印制单位申请、发证;指导本系统的商标监管工作;协助办理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中国驰名商标的推荐、保护工作;指导商标协会工作。
  (十一)广告监管处
  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广告的发布和经营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协助办理广告违法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系统广告管理工作;负责广告经营审批;指导省广告监测中心和广告协会工作。
  (十二)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局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订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协助草拟有关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协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组织指导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企业的登记与监督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