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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承办省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省体育局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搞好各处室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工作计划、信息综合、新闻宣传;做好机关文电、秘书、档案、机要、信访等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省体育会议和大型体育活动;组织草拟有关体育行政(行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指导体育重大课题、体育理论和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加强体育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制订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编制优秀运动员招收、分配计划和体育津贴、奖金等方案;负责体育教练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审定直属体育学院和体育运动学校的教育计划和招生计划;负责出国人员政审、安全保卫和老干部工作;承办全省性体育组织领导人的推荐事项。
  (三)规划财务处
  编制全省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的计划财务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全省体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制订局系统的基本建设规划;制订全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和体育设施标准。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四)群众体育处
  研究和制订全省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指导协调群众体育科研工作和群众体育单项协会的工作;对社会健身气功进行业务管理。
  (五)训练竞赛处
  研究和制订全省体育业余训练和体育竞赛的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和制度;管理、协调、监督全省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指导直属体育院校的教学科研和体育科学研究所的研究工作及教练员、运动员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规划竞技体育项目设置、重点布局和后备人才培养;组织管理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协调省以下各项赛事;负责各运动项目裁判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审定公布各运动项目省纪录;负责体育训练、竞赛体制改革。
  (六)体育市场管理处
  研究体育产业的发展状况,编制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培育和开发体育市场;研究和制订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训练服务、技术信息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的管理办法;管理经营性体育活动,制订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负责体育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七)外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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