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护照签证处
指导、协调和管理我省护照、签证工作;负责颁发和管理本省(含委托承办的部属高校)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外国签证工作,以及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的管理和签发证工作;负责对在国外、港澳人员的护照、通行证的管理;处理涉及签证有关事宜;负责领事认证工作;制定我省因公出国护照、通行证的颁发和管理规定;对护照、通行证、签证专办员进行业务培训;查处在申办护照、通行证、签证及在国(境)外的违纪违规行为。
(五)美洲大洋洲处
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同主管地区国家及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接待应邀来访外宾和来我省公务活动的使领馆人员;办理副省以上领导出访和邀请副省、部级以上外宾来访的报批事宜,承办副省、部级以下外宾来访的有关事宜,审核公派出访团组;管理和协调我省与主管地区国家建立友城关系及相关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省的多边双边援助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与主管地区、国家驻沪领馆的日常联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主管地区国家与我省之间的重大涉外事件;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和提出建议。
(六)欧洲非洲处
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同主管地区国家及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接待应邀来访外宾和来我省公务活动的使领馆人员;办理副省以上领导出访和邀请副省、部级以上外宾来访的报批事宜,承办副省、部级以下外宾来访的有关事宜;审核公派出访团组;管理和协调我省与主管地区国家建立友城关系及相关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省的多边双边援助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与主管地区、国家驻沪领馆的日常联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主管地区国家与我省之间的重大涉外事件;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和提出建议。
(七)亚洲处
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同主管地区国家及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接待应邀来访外宾和来我省公务活动的使领馆人员;办理副省以上领导出访和邀请副省、部级以上外宾来访的报批事宜,承办副省、部级以下外宾来访的有关事宜;审核公派出访团组;管理和协调我省与主管地区国家建立友城关系及相关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省的多边双边援助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与主管地区、国家驻沪领馆的日常联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主管地区国家与我省之间的重大涉外事件;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和提出建议。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