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配合和协助省委外宣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纪律教育工作;提供有关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
(十)负责我省外事干部关于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外事纪律和保密等方面的教育;组织外事干部的短期培训。
(十一)协助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十二)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以及外交部、中联部、全国友协等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内设7个职能处室:
(一)人事秘书处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和直属单位办管干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省翻译高级职称评审的具体工作;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反映全省外事工作情况和外国人的重要情况、动态;负责指导市、县外办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秘、财务、机要、档案、信访、提案、保密、接待、后勤、办公自动化和保卫工作;编写浙江外事志;会同省财政厅审核省级各单位外事服装费工作;负责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新闻文化处
负责外国记者来我省采访的管理、接待和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辟、调整涉外参观单位和游览点,以及市、县开放类别的升格和外国人去控制开放区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对外表态口径;配合和协助省委外宣部门做好我省有关涉外报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编印《浙江外事》及对外宣传品;搜集、整理、提供有关国际问题和有关国家的情况;管理我省外国经济专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国文教、科技专家、留学生、实习生、“三资”企业中外方人员的管理工作;审核签发聘请外国专家的有关证件;负责介绍外国文教专家的境外组织中介工作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发生在我省的重大涉外事件。
(三)出国管理处
制订全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审批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归口管理全省(含委托承办的部属高校)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的审批工作,并承办相应事宜;承办省级领导出访和邀请国外相应人员来华的报批工作;审核、会签有关出国管理的外事文件;负责管理全省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行前外事纪律教育,提出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因公出国、赴港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违纪、违法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