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水网平原主要包括杭嘉湖平原、萧宁绍平原、温黄平原和温瑞平原,其中太湖流域的杭嘉湖平原是重中之重。这些地区的水环境问题相当突出,必须加强工业“三废”和生活污水的控制和治理,加大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逐步减少地下水开采,控制地面沉降。在“十五”期间,要确保全省水网平原污水达标排放,重点建设好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每个县城均要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同时要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防治洪涝和渍害,加快建设太湖流域治理骨干工程、太湖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太湖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平原绿化工程、生态农业示范工程等。
以金衢盆地为主的红黄壤以及遍布全省的广大山坡地,要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坚持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并举,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逐步缩小水土流失面积,减少输入钱塘江、曹娥江、浦阳江等江河的泥沙量。优先建设一批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红黄壤开发利用工程、坡耕地开发治理工程、植树造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公益林工程、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农村能源工程等。
江河水系源头主要是指丽水市全部、钱塘江上游地区及东西苕溪的临安、余杭、德清、安吉等县市,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相对较好,但由于地处各大水系源头,保护和治理的责任十分重大。江河水系源头保护要以生态公益林建设为基础,特别要加快速生菇木林的营造和保护,积极发展经济林和建设用材林,搞好25度以上坡地退耕还林,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以小流域治理和坡耕地改造为重点,优先建设一批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坡改梯”工程、速生菇木林工程、农业生态示范工程、农村能源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等。
为确保全省生态环境建设总体布局落到实处,要逐步推行和实施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县(市)制度。重点县(市)的确定应考虑4个因素:一是目前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二是对改善全省生态环境具有广泛影响;三是对实现近中期目标极为重要;四是有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为支撑。重点县(市)将优先获得省和国家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资金、技术支持。首批确定31个县(市)为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县(市),即丽水市的庆元县、龙泉市、遂昌县、青田县、景宁县、云和县、松阳县,温州市的泰顺县、文成县、永嘉县,金华市的兰溪市、磐安县、武义县,衢州市的开化县、常山县、衢县、龙游县,绍兴市的绍兴县、新昌县、嵊州市,台州市的天台县、仙居县,杭州市的临安市、淳安县、桐庐县,嘉兴市的嘉善县,湖州市的德清县、安吉县、长兴县,宁波市的奉化市、宁海县。上述重点县(市)要尽快建立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或协调机构,编制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同时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的前期工作,搞好项目储备。
四、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
确定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要针对我省当前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善生态环境的主攻方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近中期选择重点工程的原则是:
——坚持重点优先的原则。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采取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办法,即优先安排重点地区,适当考虑一般地区;优先解决主要矛盾,适当顾及一般矛盾。
——坚持整体效益的原则。生态建设工程实行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并以类型区域整体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
——坚持长短结合的原则。对当前急需建设的工程项目,要按照规划,围绕长远目标,进行综合平衡,有序建设,分步实施,逐步见效。
——坚持典型示范的原则。通过典型示范,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当地和区域乃至全省的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措施综合的原则,依靠科学技术,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艺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和建设。
全省近中期拟实施的重点工程有:
(一)生态公益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