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对南昌
航空工业学院中澳教育培训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
(赣教计字[2000]115号 2000年7月4日)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你院《关于要求批准中澳教育培训中心收费标准的请示》(院计字(2000)第67号)收悉。经省教委批复同意,你院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开展合作办学。为加快我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保证合作办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省实际,经研究,同意你院按每生每年10000元收取学费。用于招生、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组织与管理、学生管理与考核等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