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省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

江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省残疾人职业培训
中心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
(赣财综字[2000]81号 2000年6月15日)


省残疾人联合会:
  你会《关于申请办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的函》(赣残联函(2000)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会所属职业培训中心在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示范培训班时收取有关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培训费:按每人每天3元收取;
  二、微机上机费:按每小时3元收取;
  三、培训资料按实际支出收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