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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草拟全区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长和工资增长的中长期规划和宏观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并进行调控;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自治区直属单位补充人员计划和工资基金的审批审核;负责部分单位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本厅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决算和业务专项经费的管理、划拨及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厅事业单位经费以及基本建设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四)公务员管理处
  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草拟国家公务员录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培训、回避、职位分类、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和各地、市实施、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指导和协调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中央直属驻桂单位和各地、市招收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以及选拔中层领导竞争上岗的考录工作;负责自治区政府直属各部门、中央直属驻桂单位主任科员以下国家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招考计划和录用审批审核工作;负责草拟全区国家公务员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质量评估;综合管理和指导政府人事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制定人事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培训计划;对广西行政学院的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协调指导。草拟职位分类实施办法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草拟政府奖励表彰制度,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及奖励表彰活动;协调部门的全区性表彰工作;承办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任免呈报手续和授权以人事厅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负责全区来华(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完善博士后制度,管理博士后工作;研究草拟吸引留学人员回桂和区外科技人员来桂工作和为广西服务的有关政策,负责留学人员回桂安置、管理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调整和有关科研活动经费资助工作;加强农业和农村人事人才工作,开发乡土人才;草拟全区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区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制度;负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高、退休年龄的备案工作;草拟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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