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物价局关于信息寻呼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云价经发[2000]170号 二000年六月二十日)
各地、州、市物价局:
为了促进信息寻呼业务的发展,满足用户的要求,根据《云南省无线电寻呼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现就信息寻呼服务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信息寻呼服务收费包括公共信息服务、特殊信息服务和个人中文寻呼服务收费三类。其中:公共信息服务包括各种公共信息自由定制、实时股市信息、报刊自由定制、电子信箱、网上呼、电子邮件到达呼等内容;特殊信息服务包括电子邮件内容呼,银行信用卡对帐,股票成交回报,电话点播各股行情、设置涨跌告警、天气预报等各类简短信息四个项目。
二、收费标准:
(一)公共信息服务:40元/月,允许企业上下浮动20%。
(二)特殊信息服务:实行按项收费,每项收费最高不超过5元/月;必须坚持用户自愿选择服务的原则。
(三)个人中文寻呼服务:10元/月,允许企业上下浮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