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国信通信公司股票等资讯信息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国信通信公司
股票等资讯信息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豫价费字[2000]172号 二000年六月十四日)


省国信通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讯信息服务收费的申请报告”(豫国信[2000]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通过FLEXINFO信息系统,为用户提供的即时股票行情及其他资讯信息服务,月服务费标准暂定为40元/户·月,用户同时要求提供个人寻呼服务的,另加收服务费20元/户·月。
  二、具有漫游功能的(省内至少5个以上市地漫游),每月可收取10元漫游服务费,不具有漫游功能的,不得加收漫游服务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