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拟定水产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推广应用;协助管理水产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组织指导渔业人员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水产局设5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工作,参与渔业经济运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有关文件、报告和政策、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对外宣传、信息网络、信访、档案、文秘、保密、保卫工作;起草全省渔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渔业行业统计、渔业经济调查工作,发布渔业统计年鉴,掌握生产流通情况;承办局管财务预算决算,监督检查各项水产专项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承办外资和外资项目引进工作;负责水产行业基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投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二)渔业监督处
  承办渔业资源管理,组织实施捕捞强度控制方案和禁渔规定;承办实施渔业许可制度;组织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缴工作;起草渔政、渔港、电信、水产资源管理、渔业水上交通安全、渔业水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组织协调全省渔政执法,负责渔业违规事件督查;承办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内陆和海洋渔业渔事纠纷及环境污染事件;协调渔港监督管理工作;承办渔业无线电通信管理和渔业通信网络建设工作。
  (三)水产养殖处
  起草海水、淡水养殖增殖发展规划、计划和管理法规、规章;拟定水产原(良)种繁育、病害防治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养殖品种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全省内陆水域和浅海滩涂养殖综合开发及基地建设;协同管理增养殖水域渔业资源、渔业环境;承办水产养殖品种(良种)审定和原(良)种场资格审查。
  (四)市场与质量监督处
  拟定水产品流通、加工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产品市场建设布局调整;起草水产品市场管理法规;负责水产品市场制度建设和信息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渔业机械建造规范和技术标准;承办渔用药物、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水产行业质量监督管理、认证工作;拟定水产品冷藏加工质量标准,并负责监督。
  (五)海洋捕捞处
  拟定海洋捕捞业发展规划、生产结构布局规划,指导外海及远洋渔业发展;组织对外渔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境外重要渔场渔汛协调工作;承办远洋渔业资格审查、申报工作;参与外海远洋渔业涉外事件、渔事纠纷、海难事故的协调处理;负责海洋捕捞技术更新改造和渔场资源开发工作;协调处理各市及邻省渔业资源利用有关事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