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由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监察厅、财政厅、物价局、法制局抽人组成5个检查组,于1999年12月中下旬,分别对我区14个地市、19个县(市、区)、28个乡(镇)、42个村、455个农户,就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和2000年的工作意见报告如下:
一、1999年全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基本成效和主要措施
据农民负担监测点统计,1999年,全区农民上交提留统筹款人均27元,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7%,比上年下降0.09个百分点;社会负担人均142.5元,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7%,比上年上升0.31个百分点。农民的合同内负担正逐步下降,合同外负担少数项目还得不到有效遏制。从检查的情况看,1999年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方针政策,做了大量的工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发了4个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政策文件,并召开了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各级党委、政府及时进行传达贯彻和落实,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讲政治的高度,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全区共组织了1.7万人,对101个县(市、区),7996个村委进行检查,清理并取消违规违法涉农收费项目309项,减轻农民负担6318万元,全区农民人均减轻负担1.7元。
(二)农村“三乱”基本得到控制。这次所检查的42个村委,参加问卷调查的455个农户一致反映,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基本都取消了。所检查的14个地、市的19个县(市、区),1999年通过清理涉农负担文件和项目,共取消违规收费项目262项,匡算直接减轻农民负担3109.1万元。另外,在中小学生入学收费、计划生育指标审批收费、农民建房审批收费方面,参加问卷调查的农民群众反映,这些收费比过去大为减少。总的来说,过去一些单位和部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摊派行为,现在已明显收敛。在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督下,农村“三乱”现象基本上得到了控制。
(三)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所抽查的地、市、县(区)、乡(镇)三级党委、政府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都很重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和部门首长负责制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各地、市、县对农民承担提留统筹资“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规定已普遍实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四项制度也已基本落实。防城港市已全面落实预决算制度,监督卡到户率90%以上,全市对提留统筹集体资金统一使用专用票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报帐制。同时,该市还坚持定期开展专项审计制度,全市282个村委都在群众居住集中的地带设立村务公开墙,把村提留、乡统筹资、“两工”安排、中小学收费、村级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各项财产收益分配等内容全部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