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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200卡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200卡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琼价工字[2000]188号 2000年7月13日)


中国电信集团海南省电信公司:
  你单位《关于200卡业务资费标准的请示》(海南电信财务[2000]5号)收悉。经请示国家计委价格司同意,现就200卡业务资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本地网县间通话费0.30元/分钟(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
  二、本地网县内通话费按不高于0.22元/3分钟(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的标准,由你单位制定具体的通话费标准。
  三、长途电话优惠时段及资费标准请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但为了避免话务高峰对网络安全的影响,同意你公司每日可增加三个小时的优惠时段,具体优惠时段及优惠幅度,由你公司根据话务量等情况制定,抄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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