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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科技教育处
  研究提出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指导农业科研教育体制改革;承办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农业、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全区中等农业教育,负责农业科技推广和指导科技试验、示范场(站、所)工作,协调农科教结合;组织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九)对外经济合作处
  研究提出广西外向型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收集研究国内外农业发展新的动态;组织协调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主管产业利用外资项目前期工作和外资项目库的建立;承办厅机关和本系统出国人员报批工作,主管产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出国考察、访问、学习,接待外国专家、学者和官员来访,承担国家下达的援外任务和引智事务工作。
  (十)粮食油料作物外
  研究提出粮食、油料作物生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拟订粮食、油料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优质粮油产品质量标准的拟订和组织审定;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测;负责指导粮食、油料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子(苗)生产认证、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粮食生产基地、项目建设。
  (十一)糖料作物处
  研究提出糖料作物生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组织建立健全糖料作物良种繁育推广体系;负责糖料作物种子种苗鉴定登记、生产认证、经营许可证及进出口审查工作;拟订糖料作物新品种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糖料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经济作物处
  研究制定全区水果、蔬菜、茶叶、花卉、麻类、蚕桑、食用菌、烟叶、中药材、瓜类等经济作物生产发展战略、规划、指导性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经济作物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布局,组织经济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的制定、实施;负责经济作物基地(项目)建设及良种繁育,指导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协调生产、科研与加工的关系;指导全区经济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子(苗)生产认证种质资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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