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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配套改策的重点有以下5个方面:
  1.宽松市场准入退出。即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降低注册资本门槛来减少创业者的开业成本。主要措施是:“降低准入条件,改革审批程序,引入多种资本,推行破产预警,实施欠薪保护”。
  (1)为了宽松市场准入,需要降低注册资本数额,实行资本分期到位。同时对现行各项审批办法(国家法律规定的除外)进行改革。清理本市自行设置的前置审批项目,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对无需前置审批但需行业监管的,改为登记备案;确需继续执行前置审批的,由市政府重新核准,并公开条件、简化手续、降低收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将推行“统一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作业方法。
  (2)为了发挥小企业在市场创业中的特殊作用,将允许有创业能力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资本作为资本物化形式,按照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要素在创业中的特殊权能,作为企业资本形式之一进入企业,实现市场准入。
  (3)为了适应小企业高废业率的情况,要畅通小企业退出市场的措施,通过督促歇业、风险预警、衰退援助以及财产保全、破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小企业能够及对、顺利地退出,以建立正常的市场退出淘汰机制来增强小企业的整体竞争活力。
  (4)为了防止小企业因无法支付职工工资而难以关闭的情况出现,提出设立小企业欠薪基金,垫付小企业因资不抵债、破产或经营者隐匿时对员工的欠薪,把企业债务处理和企业欠薪处理分开,使企业及早关闭,职工及早通过失业条例取得保障,重新参加社会再就业,以化解因企业欠薪引发的社会矛盾。
  2.建立信用制度。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粗后细”的原则,没想用3—5年逐步建立和完善小企业信用制度。拟把小企业、小企业经营者、参与小企业信用评估的中介机构三个方面共同作为信用主体,把小企业的经营信用、资本信用、质量信用、完税信用和个人行为信用五个方面作为信用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通过对小企业基本情况或不良记录的收集,建立小企业资信档案;通过信用评估机构或银行、担保机构对小企业的信用评估,决定对小企业的放贷或担保。为切实做好小企业信用基础工作,拟将企业在工商、技监、银行、税务、海关、社保等分头登记设卡的体制,改变为企业从出生到退出实行“一卡一码”制。
  3.实行多形式的贷款担保。为了改变小企业不具备足够信用因而始终缺少担保主体的状况,以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为主体,扩大担保金的规模。中投保采用市和区县联手、市场化方式运作,简化担保程序,对200万元以下的贷款需要提供反担保的约束条件可放宽。市与区县财政出资的担保公司的银行贷款坏帐损失,除银行自身承担15%外,余下的由担保公司承担,市与区县担保机构按1︰1的比例予以分担。同时,为鼓励其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设立信用担保机构开展担保,对互助性贷款担保年度坏帐比例在5%以下的损失,市政府通过有关渠道给予担保组织以不超过担保金额1%的资助。与此同时,要积极探索和拓宽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要逐步扩大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逐步放宽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小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的条件。要积极鼓励社会和民间投资,探索建立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建立健全和科学规范小企业风险基金的管理模式和撤出机制,充分发挥社会闲散资金为小企业服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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