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财政厅、物价局、农业委员会关于收取儿童及妇女围产保健手册工本费的复函

吉林省财政厅、物价局、农业委员会关于收取
儿童及妇女围产保健手册工本费的复函
(吉财规[2000]402号 2000年7月17日)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申请设立与《吉林省母婴保健条例》有关的妇幼保健收费项目的函”(吉卫幼发(2000)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吉林省母婴管理条例》,经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妇幼保健部门发放《吉林省儿童保健手册》和《吉林省围产保健手册》时,分别收取工本费1.50元/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